政和县地处南平、宁德及浙江丽水三地(市)结合部,全县有5镇5乡3个国营农(茶、场),128个村(居)委会,22万人口,总面积1749平方公里。
政和县人民检察院于1979年恢复重建,现有面积约2200平方米的检察技术综合楼一幢,办案用车4辆,并配备了电脑、复印机、传真机、摄像机、数码相机等检察通讯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基础设施。
政和县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13个(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反贪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渎职侵权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林业检察科、控告申诉科、职务犯罪预防科、监察科、法警大队)。现有编制53人,实有47人(离岗待退2人),其中干部43人,工勤人员5人;党组成员8名;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检察委员会委员7名,检察员25名(其中正科级检察员3名,副科级检察员7名),助理检察员1名,书记员7名,法警2名;党总支1个,党支部3个,党员36名。干警本科学历20人(其中法律本科17人),大专学历21人,在读法学研究生2人,在读法学本科9人。自1979年以来,先后有两位同志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令嘉奖和追授全国模范检察干部。
在加强基层院建设中,我院始终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同步发展,共同促进,连续五届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01年度我院被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五好”达标检察院;2002、2003年被政和县委、政府授予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2004年被县委、政府授予服务经济建设先进单位;在2004年全市量化考评工作中,我院有6个科室名列前五名,宣传工作位居全市第一。
资料提供: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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